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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

市税
厚木市需缴纳的主要税款如下:


市、县民税
每年1月1日,居住的厚木市且上年有收入时需缴纳该项税。
工薪收入者由公司等薪水支付方代替本人将薪水的支付情况报告市府,本人没有必要申报。

工薪收入者以外的人员,将前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收入情况,在1月1日向目前自己居住地的税务署或市政府申报。

〈咨询〉市民税课(046)225-2010


固定资产税
每年1月1日,向在厚木市拥有土地,房屋及债权资产的人征收该项税款。


城市计划税
为了补充用于城市计划事业的费用,而向市区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征收的目的税。

〈咨询〉资产税课 (046)225-2030


小型汽车税
每年4月1日,向拥有安装了马达的自行车、小型汽车、小型两轮车、农用拖拉机等小型车辆的车主征收的税目。在进行这些车辆的取得、报废、过户时,请按规定申报。


其他税目
其余的税目包括:市税中,包含在市内所购香烟费中的城市吸烟税和由矿泉浴场入浴者负担的入浴税,这些税目均由特定人群负担。

〈咨询〉市民税课(046)225-2012


市税的缴纳方法
请在缴税期限内携税单前往金融机构(含邮政局)及市政府(会计科、纳税科)的窗口缴纳。
遗失税单时,请到市政府2楼纳税科的窗口申请补办。
用现金挂号的方式支付时,请将税单一同寄往。收据会在日后寄出。
使用邮政转帐用表时,务必填写好税目、通知书编号及姓名。这种情况下寄达市政府需要一定的天数,所以请视情提早缴纳。

【方便的帐户转帐】
可以将税金按缴纳期,从指定的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上自动转帐,缴纳税款。
受理税目: 固定资产税(土地、房屋、债权资产)市、县民税(特别征收、法人市民税除外)、小型汽车税。
申请手续: 市内各金融机构的窗口均提供申请表。请填写好规定事项(预存金的种类、帐号等),并盖章后,直接向金融机构申请(含邮政局)。

〈咨询〉收纳课(046)225-2020


逾期不能缴纳时
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准予缓期缴纳或是分期缴纳,请前往政府进行商讨。


滞纳金
没有按期缴纳市税时,将根据实际缴纳日的天数加收滞纳金。
缴税期限的第二天到1个月的期限内,使用特例基准比例。特例基准比例一般低于年7.3%(特例基准比例=前一年11月30日的公定幅度+4%)
超过缴税期限一个月以上,则从期限第二天至缴纳当于为止,按年14.6%计算
〈咨询〉收纳课(046)225-2020


税收证明
可以请求开具税收证明的人员如下:
(1) 本人
(2) 本人和一同生活的亲属
(3) 有代理权限的人(委任状、代理人选任申请)
(4) 诉讼时需使用时,出示了诉讼委任状等文件的诉讼相关人员
(5) 登记时需使用时,持有登记官的交付依赖书者。详情请向市民税科咨询。
〈咨询〉市民税课(046)22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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