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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木市需缴纳的主要税款如下: 每年1月1日,居住的厚木市且上年有收入时需缴纳该项税。 工薪收入者由公司等薪水支付方代替本人将薪水的支付情况报告市府,本人没有必要申报。 工薪收入者以外的人员,将前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收入情况,在1月1日向目前自己居住地的税务署或市政府申报。 〈咨询〉市民税课(046)225-2010 每年1月1日,向在厚木市拥有土地,房屋及债权资产的人征收该项税款。 为了补充用于城市计划事业的费用,而向市区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征收的目的税。 〈咨询〉资产税课 (046)225-2030 每年4月1日,向拥有安装了马达的自行车、小型汽车、小型两轮车、农用拖拉机等小型车辆的车主征收的税目。在进行这些车辆的取得、报废、过户时,请按规定申报。 其余的税目包括:市税中,包含在市内所购香烟费中的城市吸烟税和由矿泉浴场入浴者负担的入浴税,这些税目均由特定人群负担。 〈咨询〉市民税课(046)225-2012 请在缴税期限内携税单前往金融机构(含邮政局)及市政府(会计科、纳税科)的窗口缴纳。 遗失税单时,请到市政府2楼纳税科的窗口申请补办。
〈咨询〉收纳课(046)225-2020 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准予缓期缴纳或是分期缴纳,请前往政府进行商讨。 没有按期缴纳市税时,将根据实际缴纳日的天数加收滞纳金。
可以请求开具税收证明的人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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