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让外国人安心生活、发挥作用
-致各位外国人·雇主-
【请协助防止非法就业】
·以“短期滞留”的居留资格从事劳动以及“非法滞留者”的劳动等法律不允许的非法劳动已成为问题。
·从事非法劳动的外国人不仅在劳动方面,而且在社会道德、治安等多个领域引起各种各样的问题。
·从事非法就业的外国人不仅劳动报酬低,而且在受到劳动伤害时得不到足够的救济,在人权方面也经受很大的损失。
【非法就业活动的定义】
·非法入境者及非法登陆者、非法滞留者等从事的有收入的就业活动。
·有居留资格的在日外国人,未获允许从事资格范围以外的活动,而从事有收入的就业活动。
※如获得从事资格范围以外的活动的许可,则属于合法活动。
【居留资格的确认】
·在雇用外国人时,请务必查看护照等证件,确认居留资格。
·属短期滞留等不允许从事劳动的居留资格的外国人,不能就业。
【护照上加盖的「登陆许可的印章」的读取方法】
在下列中,表示2004年3月21日因观光或探亲等原因而短期滞留日本的目的入境,获得居留期90天,在成田国际机场第2旅客枢纽登陆。
※对于雇佣不允许就业的外国人的业主或协助非法入境的人士,适用“3年以下劳役·30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的罚则。
<咨询> 厚木警察署 电话(046)2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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