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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垃圾分类,并按指定的方法丢弃。
在厚木市,垃圾分为(1)可燃垃圾、(2)不可燃垃圾、(3)大件垃圾、(4)资源4类,务必请将垃圾分好类后再丢弃。
<咨询>环境中心 厚木市金田1641-1 电话(046)225-2790(用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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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垃圾 別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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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屑、厨房垃圾、木屑、塑料等,请装入透明或半透明袋中丢弃。
丢弃时,请在指定日期的早晨8时30分之前丢放到指定地点。不知道地点时,请向近旁的人询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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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燃垃圾 別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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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属类和玻璃类等垃圾,由于每周交互收集,所以请装入透明或半透明的袋中丢弃。丢弃时,请在背面写明居住地区和丢弃日期,在指定日期的早晨8时30分之前丢放到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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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件垃圾申请制 別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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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丢弃大件垃圾时,请通过电话向环境中心提出申请。
电话(046)225-2793(日语)
致电环境中心,确认好指定日期后,在指定商店购买申请券(贴纸1枚500日元),贴上后在指定时间的早晨9时前丢放在自家门口即可。
1次最多可申请5个。
如自己拿到环境中心,每1件以100日元处理。
受理时间 8时30分~12时、13时~16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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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关于资源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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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纸、布、罐、瓶、饮料瓶、发泡苯乙烯制食品盘子等,作为资源垃圾丢弃到资源收集站。详情见《资源垃圾的丢弃方式》。
※仅资源回收
<咨询>资源对策科 电话(046)225-2780(使用日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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